根据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B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会合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部)、校友工作办公室社会合作助理岗位(B类岗)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承担相应岗位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用工模式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聘用人员与杭州钱江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其人事关系属于杭州钱江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其缴纳各类险金,缴纳地为绍兴市上虞区。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将解除合同。
2.劳务派遣人员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不享受寒暑假。
3.薪酬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简历和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聘材料如下:
①《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②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补齐后予以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形式发出考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100%计入总成绩。面试设合格线,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入围下一环节。
(四)考察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并组织谈话与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学院审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劳务派遣。
四、其他
1.本次招聘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有权不予保留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提交报名的,视为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并已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后任何环节中被查实或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已获聘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招聘派遣性质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