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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2026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第一批)
时间:2026-03-09 作者:人事部 点击:[]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作为浙江理工大学“三校区一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由浙江工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前身)于1999年创办,2017年东迁绍兴上虞办学。学院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在校生近1.02万人。

学院秉承浙江理工大学百年办学的优良传承,致力于培养“基础实、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下设8个学院(部),拥有33个本科专业(方向),涵盖了理、工、艺、经、管、法、文等七大学科门类。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崇尚科学,严谨治学,严守科研诚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要求,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二、招聘计划及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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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待遇

(一)学院人才待遇

符合A-E类人才可申请纳入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

其他优秀青年博士和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入职一年后可申请纳入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

社会保险缴纳地为绍兴市上虞区。

(二)地方人才待遇

符合上虞区人才政策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另申请上虞区人才待遇,具体标准如下(以上虞区最新政策为准):

全日制博士:房票补贴70万元,安家补贴9万元;

全日制硕士:房票补贴35万元,安家补贴6万元;

副高职称(非博士学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绍兴市级高级人才(E类),房票补贴70万元,安家补贴9万元。

四、人才层次

(一)学术团队(T类):原则上由1名学术领军人才(A-B类)或学术带头人(C类)作为团队负责人,至少2名E类及以上人才作为团队成员。

(二)高层次人才

A类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本学科领域做出较大学术贡献,具有公认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为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团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等,或经认定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海内外人才。

B类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要求:

1.理工类,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1项(省部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由原国家工业主管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授予的全国性社会力量奖视同省部级奖,下同);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期刊名单以最新版浙江理工大学期刊目录为准,下同)、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6篇(其中SCI/SSCI一区论文不少于2篇),或主编(排名第一,下同)国家级教材/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出版社(出版社名单以最新版浙江理工大学出版社目录为准,下同)出版专著1部且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2篇;

(3)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8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3件;

(4)主持编写(排名第一,下同)国家级标准1项;

(5)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件或省部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2件。

2.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1项(省部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A&HCI、CSSCI(不含扩展版,下同)收录期刊学术论文6篇(其中SCI/SSCI一区或CSSC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或主编国家级教材/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且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SCI、SSCI、A&H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2篇;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件或省部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2件。

C类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且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要求:

1.理工类,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2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1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SSCI一区论文不少于1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且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1篇;

(3)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2件;

(4)主持编写行业及以上级别标准1项;

(5)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正职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2件。

2.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2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1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或作品(第一完成人)入选全国美展或获得红星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DIA)、德国IF奖、美国IDEA奖、德国红点奖(Red dot Award)等设计类奖项前二等级奖励;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SSCI一区或CSSC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且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SCI、SSCI、A&H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1篇;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2件。

D类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要求:

1.理工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不少于1项(厅局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一等奖排名前3;省部级奖排名前5;国家奖有排名);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SCI、SSCI一区论文可折算2篇),或主编教材/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

(3)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4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4)参与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不少于1项(个人排名前3);

(5)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厅局级正职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1件。

2.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不少于1项(厅局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一等奖排名前3;省部级奖排名前5;国家奖有排名);或作品(第一完成人)入选省级及以上美展或获得红星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DIA)、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德国IF奖、美国IDEA奖、德国红点奖(Red dot Award)、意大利A设计奖、日本G-mark奖等设计类奖项奖励;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SCI、SSCI一区论文可折算2篇),或主编教材/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1件或厅局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2件。

E类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要求:

1.理工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项目2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不少于1项(厅局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厅局级二等奖排名前3,厅局级一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奖及以上有排名);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SCI、SSCI一区论文可折算2篇),或主编教材/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译著不少于1部;

(3)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件,或获授权美国、欧盟、日本国际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

(4)参与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不少于1项(个人排名前5);

(5)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1件。

2.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项目2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不少于1项(厅局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厅局级二等奖排名前3,厅局级一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奖及以上有排名);或作品(第一完成人)入选省级及以上美展或获得红星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DIA)、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德国IF奖、美国IDEA奖、德国红点奖(Red dot Award)、金堂奖、金顶奖、意大利A设计奖、戛纳广告奖、日本G-mark奖、世界之星奖(World Star)等设计类奖项奖励;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议及期刊论文或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SCI、SSCI一区论文可折算2篇),或主编教材/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不少于1部;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1件。

应届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含当年出站博士后和毕业两年内且未在国内交社保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不作项目要求。

(三)其他青年优秀人才

如应聘者单项业绩特别突出或同时有多种类成果但单项数量不达标的,经学院讨论视情况最高可认定为E类人才。

未达到E类及以上人才层次业绩要求的海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应届生不超过35周岁),按E类人才标准享受科研启动费、人才津贴和租房补贴,不享受其他人才待遇,并参照E类人才标准的考核内容进行首聘期考核,完成E类人才考核要求中的任意一条。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留学背景或三年及以上企业经历的可优先引进。

五、招聘流程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应聘者须将以下电子材料同步发送以下两个邮箱: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详见上表)及学院招聘投递邮箱(zlgkyzp2026@ky.zs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专业(学科)专任教师+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1)填写 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个人信息表》.doc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2)学历和学位证书(本硕博阶段)、职称证明材料(评聘表扫描件、证书及发文)、主要论文及收录证明、论著、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等反映本人教学科研水平的佐证材料扫描件;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国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经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0575-82978049

E-mail:zlgkyzp2026@ky.zstu.edu.cn

学院网站:http://www.ky.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2026年3月9日

招生电话

0575-82001777

院长书记信箱

ky@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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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学院地址: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58号

邮编

312369

传真

0575-82978000

—厚德致远·博学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