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仪器设备类、家具类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各单位每年须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盘点数据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存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方式
各单位教职工个人或部门资产管理员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6日登录资产管理系统移动端进行资产盘点,资产管理系统移动端通过企业微信-网上办事大厅-应用-资产系统进入(具体操作见附件1);各部门需调拨的资产必须在盘点开始(12月20日)前完成,在盘点时间内无法进行资产调拨,申请后未完成调拨的,仍由原保管员盘点。
盘点期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将采用资产管理系统移动端扫码盘点方式对各单位资产进行抽盘。
二、盘点内容
(1)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
(2)资产实际保管人是否与系统数据相符,是否为本单位人员;
(3)资产标签是否粘贴准确、到位;
(4)资产实际存放地点与系统数据是否一致。
三、盘点情况整改
(1)摸清资产盘盈、盘亏情况;
(2)如有未粘贴资产标签的资产,需及时补打并粘贴资产标签。
(3)如资产实际保管人与系统中不一致,请通过调拨方式,将资产调拨至实际保管人名下。
(4)如固定资产实际存放地点与系统中不一致,请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调整资产的实际存放地点。
四、清查盘点小结
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8日前将《固定资产清查自查小结表》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存档备案。
附件:
附件一:固定资产清查自查小结表-2024.xls
附件二:资产管理系统移动端操作手册.docx
附件三:资产管理系统保管员简要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