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于2023年度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教高函〔2024〕6号),2024年9月开始招生。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 号)相关要求,学院组织开展新增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自主审核工作。经专家评审、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审议并表决,同意新增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到12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提出。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联系电话:82978030,82978032;电子邮箱:jwb85857032@163.com。
附件:
1 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pdf
2 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pdf
教务部(教育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