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号)要求,经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立项建设浙江大学海洋实验教学中心等145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院电子信息实验教学中心名列其中。
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周期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组织评估验收,不合格项目予以淘汰。我院电子信息实验教学中心必定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加强过程监控,按照申报书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目标。学院将以此为契机,提高开放共享能力,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院实践教学高质量发展。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